:::
EN

2022-06-30 重要事記

針對111年5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「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後之爭議,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暨臺大醫院牙科部之看法

:::
公告單位:牙醫專業學院

針對111年5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「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後之爭議,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暨臺大醫院牙科部之看法分述如下:

  1. 臺大牙醫專業學院暨臺大醫院牙科部肯定本次修法通過未來持醫、牙國外學歷,不分地區均需經過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後,始得參加醫師及牙醫師國考一,以維護醫療品質,確保國民口腔健康。
  2. 我們秉承一貫提昇牙醫教育品質的必要性,堅持依法嚴格評估教學醫院訓練容額,限制國外學歷實習名額;拒絕未經縝密規劃及合宜配套之前題下,逕行開放實習訓練人數,以避免降低牙醫師訓練品質,危害國民健康安全。
  3. 承第二點,建請相關中央主管機關,儘速邀集牙醫學術、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牙醫專業團體就修法附帶決議之合理性、適切性及可行性共同研商,制訂合宜之執行方案,以回應社會大眾之期待。
  4. 於持國外學歷均須經過學歷甄試前,支持維持106年林俊彬院長主持,林立德系主任執行,彙整專家學者意見提出之「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」。

臺大牙醫專業學院暨臺大醫院牙科部
林立德院長/部主任暨全體教職員
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

回上頁